2019宿迁市宿豫区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91人公告

  近期公告:2019江苏教师3月招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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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教师教育网站为大家提供:2019宿迁市宿豫区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91人公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6:00。更多2019宿迁教师招聘信息请点击江苏教师考试网!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豫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附件《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学科教师,含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等)。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二)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社会人员(非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等。身份证使用、学历认定等政策答复口径,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不得报考。

  (五)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六)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八)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宿豫区人社局与宿豫区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