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工学院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2019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9年秋季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