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坐落于“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
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创办于1989年。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广告学7个本科专业,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美术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以及可持续建筑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并且有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全院有教授9名,副教授39名。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27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325余人。学院创办近60年来,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多项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屡获大奖,彰显高水平人才培养质量。
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2个专业,其中环境设计又设有室内设计方向、景观设计方向。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基础课学习,一年级末根据本人志愿并结合第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方向,按相应方向课程体系完成全部学业。艺术类专业学生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分省计划
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学费: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7000元/年。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具有并在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资格的美术类考生。文理兼招。
2.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具有良好的美术基础和艺术修养,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三、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