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
1、面试总分分值140分,主要考核内容:
①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考生可以展示自己的作品集或论文等。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统一进行,测试方式以考官提问考生回答的形式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中。
④每个考生必须完成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
⑤每个考生填写《湖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这是复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依据。请在面试前交由面试小组老师记录,不能带走,否则无面试成绩,造成后果自负。
2、面试组织形式:
①考生参加复试前,复试小组将严格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核实考生的身份。
②专业综合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复试:
①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②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④获奖证书;
⑤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⑥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作品集等)。
(五)复试成绩公布
考生可登陆招生系统和学院网站查看最后总成绩和排序结果。
七、调剂
我院全日制专业不接收调剂。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校内调剂。
1我院建筑学专业型(非全日制)和城市规划专业型(非全日制)可接受校内调剂:建筑学专业型(非全日制)优先接收建筑学专业(含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考生的调剂,城市规划专业型(非全日制)优先接收城乡规划学学术型(全日制)和城市规划专业型(全日制)专业考生的调剂。
考生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在第一志愿专业未录取者再按复试后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拟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3. 接受非全日制书面调剂申请:3月16----3月23日(建筑学院二楼教务办)
(三)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
八、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分,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办法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直接录取。2.夏令营优秀营员参加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建筑学院,初试成绩达到我院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3.其他考生按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笔试成绩小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有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将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再有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根据初试专业成绩(业务课1+业务课2)从高到低录取。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三)奖助学金
学校为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人事档案在校、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事项
调档函发放: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但不代表确定录取,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要求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注意: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网站http://gra.hnu.edu.cn/和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hnu.edu.cn/,以便获取湖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新信息。
联系电话: 0731-88822679 联系人: 龙老师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