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西安教育局发通知 学校未经许可不得冠以陕西、西安字样

4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学校名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学校名称的组成,要求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国际”“全球”“军队”“司法”等超过审批部门本级行政区域范围的字样,属于市、区级教育部门审批的,未经省级教育部门许可,不得冠以“陕西”“省”字样,属于区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的,未经市级教育部门许可,不得单独冠以“西安”“市”字样。

光明网:西安教育局发通知 学校未经许可不得冠以陕西、西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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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