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喜获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单位
中国高校之窗
近日,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名单,包括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及北京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全国12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新疆师范大学也成为自治区首家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高校。
多年来,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机制,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严峻挑战,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和方式,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取得了可喜成绩。2008年11月,学校党委在自治区高校率先成立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在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思想理论课建设等方面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突出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政治引领地位,以高水平的学科支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009年马克思主义学院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单位立项建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获得国家精品课程,实现学校国家精品课程零的突破;2010年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成为自治区高校首批重点学科;2013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2014年招收首批博士生,是目前自治区、同时也是全国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省属高校中唯一具有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的单位。
近年来,学校党委以申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为契机,注重顶层设计,加大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力度,“十三五”开局,马克思主义学院获得自治区高原学科。为做好申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学校党委统一部署,由宣传部牵头抓总,全面负责申报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配合,2016年10月顺利通过了中宣部、教育部专家组实地考察。考察组专家给予新疆师范大学党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高度评价,指出新疆师范大学为新疆培养了一支高质量的理论人才队伍,推出了许多有分量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进一步发挥了学科在新疆意识形态生力军的作用。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是新疆师范大学“十三五”期间实现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的重要标志。
据悉,此次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评选,是继2016年1月中宣部、教育部确定首批9所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后,确定的第二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至此全国共有21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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