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出炉!事关六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附志愿填报、招生范围、加分政策等)

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9〕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91%以上,基本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平稳规范有序。

二、考生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2019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中招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反映考生志愿信息的唯一依据,各县区、学校必须精心组织、认真指导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注意给考生和家长充足的志愿填报时间。

普通高中志愿一次性填报。考生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网上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为确保志愿填报公正、规范、严谨,各地、各校在学生预填志愿时须由学生及家长在表上签字确认,网上填报志愿与预填志愿必须一致。学校须妥善保存学生预填志愿表备查,不得遗失。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公布。

(二)中职学校:学生志愿通过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填报。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计划制定与执行

1.计划制定。

根据2019年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大体相当要求和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规划,市教体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初中学业考试报名、上一年度学校计划完成、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充分考虑各校办学条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满足新课程改革对走班教学要求等因素,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确定我市每所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行文下达,并通过市教体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校申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市教体局审核招生计划时,主要参考依据是: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教职工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超过56人;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按招生计划班级与可供教室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

2.计划执行。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地、各校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各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未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收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市教体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籍,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56人。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班额接收借读生。

各县区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指导各中职学校遵照下达的计划和审批的专业进行招生宣传,科学统筹好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分解,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二)改革和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和录取办法

1.招生对象和招生范围。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省、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中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结果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初中毕业生。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招收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各县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未经市教体局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公办六安一中、六安二中、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面向所在县区招生,不得跨县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及社会招生。

2.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考试总成绩(省统考科目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之和,下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3.录取的批次。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同步招生录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确定招生录取工作时间、步骤及招生录取批次,招生录取按3个批次进行,依次为:

提前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国际班,公办普通高中艺体特色班,民办普通高中的60%计划招生;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招生;

第二批次: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仍将分批次在网上进行高中未完成计划的志愿征集工作,其时间和具体办法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通知,提前公布。

参加提前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周内,须向市教体局(教育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完善的提前批次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经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县区属普通高中的提前批次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在上报前需经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提前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册及《六安市2019年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招生登记表》务必于7月15日前(市外考生拟录取名册于8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市教育招生考生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已被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其网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4.定向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2019年,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继续拿出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须达到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定向到校指标要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对上年度以来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不规范且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要调减分配指标。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制定本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审核。市教体局将在对县区定向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均衡性、公平性加以审核后,统一行文下达并在市教体局网站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农村转移人口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按照省、市2019年初中学业考试有关文件规定,当年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在学籍校就读不满三年、在县区集中报名点报名的应届考生,同等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其指标分配原则和办法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到校指标分配相同,即根据集中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各高中学校定向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切块分配。具体办法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根据有关政策,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享受转入初中学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指标。

各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无生源或完不成计划,则指标不再另行分配到初中学校,在本县区内按照剩佘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进一步完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市、县区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由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招生范围以学校所在地县区生源为主,市外招生计划应小于市内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的,应向社会公告经批准的年度总招生计划和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并按计划招生,享有与公办普通高中同等的招生权利。

民办普通高中须依据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2019年,继续允许民办普通高中拿出不高于本校市内招生计划的60%指标作为提前批次招生(剩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纳入全市第二批次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要根据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电子学籍,并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各校不得私自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民办普通高中违规设立大班额班,违规接收借读学生和乱收费。

6.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多样发展。

为引导和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各公办普通高中可按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需要,在招生计划申报时,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市教体局(教育科)书面报告并附学校艺体特色班招生的具体方案,经市教体局批准后实行。市教体局将通过六安市教体局网站统一公布各校艺体特色班招生的招生名目、招生计划数、计划类型、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地点、编班方式、学费标准、咨询电话等信息,作为市艺体特色班招生审批的依据。

7.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促进生源在普、职教育的合理分流,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于阅卷、登分结束后,依据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体局(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执行。金安区、裕安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协调两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妥善解决因特殊原因在外省、市初中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考试学生要求回原籍录取普通高中问题。在外省、市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要求回六安原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达到考试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需参照民办普通高中在外市招生录取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8.严格执行中考加分政策。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2019年初中学业考试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市教育局、六安军分区政治部《关于下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六教秘〔2013〕94号)执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按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六公政治〔2018〕167号)执行。

(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试加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

省教育厅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对于考生申请政策性加分,初中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把关,落实公示制度。市教体局对加分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责任追究。

六安市及各县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举报、申诉电话

新鲜出炉!事关六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附志愿填报、招生范围、加分政策等)

六安市教体局3341920(考试中心)3379388(教育科)3379849(纪检组)

金安区教育局3261735(考试中心)3261738(教育股)3261719(纪检组)

裕安区教体局3236830(考试中心)3235031(基教股)3235010(纪检组)

叶集区教育局2776322(考试中心)2776303(教育股)2776308(纪检组)

舒城县教育局8621264(考试中心)8661641(基教股)8669881(纪检组)

霍山县教育局5022896(考试中心)5229926(基教股)5229935(纪检组)

金寨县教育局7062301(考试中心)7067318(基教股)7062072(监察室)

霍邱县教育局6080635(考试中心)6080121(教育股)6080754(纪检组)


来源: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