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 关注法治|代表委员在两会上的法治声音

江源波代表——

法院执行细节体现善意文明

图为江源波(女)在执行现场。 徐志毅 摄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智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江源波见证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的顺利执结。

吴某是化州某农场职工,1998年因违反劳动纪律被除名。被除名的吴某在农场土地上擅自豢养禽畜,经多年劝阻无果,被农场起诉到法院。2015年4月,法院终审判决吴某停止侵害,返还某农场土地。2016年12月,农场申请执行。吴某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化州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江源波在执行现场看到,医疗、保安组现场待命;干警耐心劝解围观群众。江源波说:“这次执行现场指挥有力,事前开展风险评估并制订预案,事后安排专人有序清理场地等细节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

江源波表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保护合法产权,维护社会稳定,许多细节处需要做工作,令她印象深刻。去年法院系统向执行全面宣战,组织清案,试行执行悬赏、司法网拍等效果明显,公开曝光“老赖”、对失信者限制高消费等做法非常好,建议继续加强多部门的联动,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构建诚信,为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记者 潘玲娜 通讯员 梁 良)

薛志国代表——

联动机制是破解执行难的好办法

图为薛志国(右二)参观敖汉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查询系统。张彦博摄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怀柔分公司望京经营部经理薛志国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育才的陪同下,到敖汉旗人民法院调研。

敖汉旗法院在2016年的“执行年”活动中,通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举全社会之力,在敖汉旗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风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薛志国先后参观了敖汉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审判法庭,听取了敖汉旗法院工作情况介绍后深有感触地说:“敖汉旗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大、效果好,尤其是联动机制的成功运行为破解执行难探索出一条新路。与人大政协进行沟通,使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再当选代表委员;与纪委协调,对公职身份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纪律处分;与公安机关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临控。打出了一场破解执行难的人民战争”。

薛志国表示,自己作为人大代表也将努力呼吁各界群众关心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推动实现执行立法,以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张彦博)

周俊军代表——

落实实名制 严惩电信诈骗

“建议工信部、人民银行制定措施,首先在电信企业、银行尽快启动身份证指纹核验,确保实名制的真正落实。”

当前,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其中一些产生了严重后果,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如何有效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是相关部门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赛湖派出所教导员周俊军表示。

周俊军介绍说,自2016年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之后,电信企业全面实现了电话号码与公民身份信息对接,关停了一批违规语音专线,下架了一批改号软件和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就目前的效果来看还不尽如人意,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实名制的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周俊军分析原因称,一是原来很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卡号,无法识别是不是本人使用。二是仅靠工作人员肉眼识别,很难做到人证一致,无法杜绝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业务。

落实实名制的关键在于如何做到人证一致。根据周俊军的调研,通过指纹的唯一性,全面启动身份证指纹核验技术的条件已经具备。

周俊军告诉记者,全面、精准地执行电话实名制与银行账户实名制,将实名制真正落到实处,斩断诈骗信息的传播渠道与诈骗者收取转移资金的路径,才是低成本、易操作的治本之策。周俊军建议工信部、人民银行制定措施,首先在电信企业、银行尽快启动身份证指纹核验,确保实名制的真正落实,斩断诈骗信息的传播渠道与诈骗者收取转移资金的路径,从源头上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行为。(记者 王 俏)

郭乃硕代表——

完善老字号法律保护制度

“应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字号登记制度,从行政体制上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注意到老字号的保护问题,提出完善老字号企业的法律保护,迫在眉睫。

在吉林代表团驻地,郭乃硕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我国现行老字号法律保护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保护体系。二、专门保护老字号的法律缺失。三、保护范围狭窄且保护力度不强。四、老字号的法律性质没有明确,定位不明确。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字号权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经过专题调研,郭乃硕提出几点建议:一、将字号权的保护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中。二、对老字号建立专门的法律或者法规。我国现在对老字号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导致其在法律定位、法律内涵上都存在很多缺口。正是因为老字号的保护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老字号遭侵权的现象才会日益严重。三、建立起字号登记的全国性保护体系。应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国范围的字号登记制度,从行政体制上加强对老字号的保护。四、明确老字号字号权享有在先使用权利。在完善老字号字号权的保护制度过程中,应明确老字号字号权拥有和商标一样的在先权利。我国应在法律中同时明确商标权和字号权可以互为在先权利,一旦侵权,在后注册的商标或字号均告无效。同时,在商标注册中判定是否存在字号权的在先权利,应当严格按照混淆原则进行判断,将保护范围扩展到有可能造成混淆的其他相类似的经营范围中,严厉打击侵害老字号企业字号权的行为。(记者 郭彩侠)

冯碧红代表——

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冯碧红近年来十分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问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普遍缺乏抚养保障,急需社会救助、帮扶。”冯碧红说。

冯碧红表示,实践中民政部门等负有救助职责的单位,往往因找不到适格救助对象,每年都会积存一定救助资金。而司法机关却缺乏救助资金,难以给这些未成年人予以有效救助。她分析认为,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还是相关信息没有得到有效传递、整合及利用。

“为解决救助信息不畅、助人无门等问题,有效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缺乏抚养保障者,需要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冯碧红建议,由地方党委、政法委牵头,综治、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监狱、教育(含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协助,构建起救助信息互通、共用、自动流转的长效协调机制,共同救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这样可以降低救助部门为获取信息而单独付出的成本,使救助信息能在各职能部门间互通,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救助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冯碧红说。(记者 许 聪 通讯员 张严方 黄明强)

王俊峰委员——

加快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

“由于互联网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律师服务管理平台,从而实现律师数据自愿共享和管理流程信息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表示。

作为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呼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特殊发展时期,应积极鼓励和重点支持律师行业发展。

王俊峰说,当今时代是现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是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普及的时代,律师协会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快信息化建设是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

王俊峰透露,全国律师协会将制定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数据采集规则、律师执业信息披露规则等一系列信息化相关规则,确保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起全行业基本的工作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成集管理、培训、文献检索、信息披露、信用评价、品牌推介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统一律师服务平台。“尽快实现与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之间的信息互联共享,做好与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有效对接,为律师办理业务提供便利,为公众提供基本的服务。”王俊峰说。(记者 郭士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