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可以办理入学同济大学 “假教授”诈骗14万
央广网海口3月13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胡坤坤)2015年5月,潘某因儿子当年参加高考,便想找人帮忙让儿子上同济大学,并通过朋友认识自称复旦大学教授的周桂强(男,1961年出生,上海市人,自由职业)。2015年5月9日,受潘某的邀请,周桂强和妻子来海口旅游并接受潘某的接待,潘某请求周桂强帮忙其儿子上同济大学,周桂强答应帮忙。当月25日,周桂强和朋友到新疆旅游,便给潘某打电话谎称其邀请海南考试局两位领导及上海相关领导前往新疆和田旅游,因资金紧张,要求潘某给其打几万元,潘某遂根据周桂强的要求将6万元打进周桂强账号,后周桂强在未征求潘某购买意愿的情况下给潘某邮寄三块平安扣玉器挂件。当年7月份,周桂强又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潘某给其打10万元。潘某因放心不下,便与儿子到上海了解情况,周桂强带潘某和儿子到同济大学校园参观,并在门口拍照。潘某提出宴请同济大学的领导,但周桂强以领导没空为由推脱,同时安排有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副局长郑某和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培训部主任马某等人参加的宴席,营造其正在办理潘某某上同济大学的假象,潘某信以为真,将10万元交给周桂强,并要求周桂强写下借条。期间,正值周桂强在编辑出版新书,周桂强在双方未签约或口头明确投资金额、利润分成、风险承担等重要事项的前提下,将潘某挂名为副主编,且将自己撰写的一篇文章署名为潘某,并邮寄100本给潘某。高考放榜后,潘某儿子成绩比海南一本录取线低20分,潘某与周桂强联系询问情况,周桂强仍然表示可以办理。时至8月底9月初,因潘某某上同济大学的事情迟迟没有着落,潘某便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周桂强沟通,要求周桂强退款,但周桂强除退还潘某2万元之后,余款均以可以办理同济大学自费生以及自己住院未能及时退款等种种借口推脱。直至2015年高考录取结束,潘某儿子也未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桂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能帮忙潘某儿子上同济大学的事实,骗取人民币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关于其收取的16万元中,6万元系根据被害人的委托购买和田玉平安扣,10万元系被害人投资出书的意见,经查,被害人通过李成民介绍认识周桂强的目的是为找其帮忙办理儿子上同济大学,第一次给付6万元是因为周桂强谎称带海南考试局和上海相关领导去新疆旅游需要经费,第二次给付10万元是因为周桂强安排参加的宴席,使被害人误认为周桂强在帮忙办理其儿子上同济大学的事宜,被害人付款功用明确,周桂强在被害人未明确委托其购买平安扣以及达成合作出书的前提下给被害人邮寄玉器平安扣和在书籍上署名并给被害人邮寄书籍是偷梁换柱的做法,企图掩盖其诈骗的目的。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桂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宣判后,周桂强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海口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近日海口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