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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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合格分数线
招生计划、授予学位、学制和收费标准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艺术学院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06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艺术学院
绘画
7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36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和江苏、海南9省招生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4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山西、湖南、江苏、海南7省招生(仅招收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扬琴、琵琶、竹笛、二胡、唢呐、古筝、中阮、打击乐、管乐(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等))
艺术学院
舞蹈编导
5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山西、湖南和海南6省招生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
18人
面向河南、山东、湖南、甘肃4省招生
人文传播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
70人
面向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湖北 5 省招生
合 计
390人
以上专业符合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除戏剧影视文学 ( 影视编导方向 ) 学费为6600元/学年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 8800 元/学年。住宿费 600 ~ 1200 元/学年。
( 说明:1、各省具体计划详见2017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批文为准。2、招生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和更新。 详情请点击
五、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省 2017 年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考生(分艺术文理科的省份,仅招艺术文考生)。
2、参加 2017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原则上为英语语种考生。
3、除海南省外,其余11省组织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4、考生不能跨省考试,且只能报考 1 个专业(方向),并按照报考专业(方向)进行考试。
5、身体条件:报考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学习音乐、表演和舞蹈的身体条件。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考生要求女生,身高
1.70 米(含)以上,符合专业模特要求的基本条件。其他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考生参加报名考试所需材料
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如省统考准考证、合格证);身份证和我校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2张(仅手工报名省份考生备)。
七、省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查询和合格证发放
所有应试考生专业成绩都在学校网站(公布。对同一省份考生根据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向成绩合格考生发放《海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当最后专业(方向)合格排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考生时,依次按单科成绩排名(考试科目顺序为A、B、C,具体见第三条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确定最后一名合格考生;如仍然相同,则合格证按照少于计划数4倍人数发放。
考生可在2017年4月5日后访问学校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于2017年4月5至5月30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八、录取原则
1、无单科成绩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 70% 以上(含 70%)。其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海南省考生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高考体检表的身高结果必须是 1.70 米(含)以上。
4、海南省考生需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并合格,其他省份考生只能填报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5、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