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长春市57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有你的母校吗?

日前,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在全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创建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其中,长春教育系统多个单位和个人获得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长春市教育局等7个单位荣获“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等57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长春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等2个单位荣获“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校——榆树市华昌派出所等5对单位荣获“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夏乡等13人荣获“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起看详细名单!

祝贺!长春市57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有你的母校吗?

祝贺!长春市57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有你的母校吗?

祝贺!长春市57所学校荣获“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有你的母校吗?

有你的母校吗?

为她点赞!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

编辑:董淑杰 实习生:崔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