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福建省长乐市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长乐市文武砂初级中学校长郑宝春等9人违规决策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5年初,长乐文武砂中学校长郑宝春、副校长李爱娇、副校长林善展、政教处主任陈榕清、政教处副主任冯玉德、教务处副主任林茂耀、总务处副主任黄泉英、工会副主席高明权、总务处副主任陈华俤等9人研究决定,将学校食堂和小卖部2014、2015两学年的承包金3.72万元截留私设“小金库”,其中2.69万元用于补贴教师午餐费。此外,郑宝春、陈榕清、陈华俤还虚列名目,套取上级拨付的学校食堂工、宿舍管理员工资共计4.42万元,用于个人聚餐及电话充值;冯玉德将其所保管的20万元企业捐款转给郑宝春,供其个人开支或挪作非法活动;郑宝春还涉嫌违法,利用职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等问题。2017年1月,长乐市纪委给予郑宝春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陈榕清、陈华俤、冯玉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爱娇、林善展、黄泉英、高明权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林茂耀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驰而不息、常抓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巡察、信访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长乐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