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中国高校之窗

四、录取政策

根据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选择的招考程序,录取政策如下:

(一)参加统一省测合格的考生申请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参加山东省统一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不再组织测试。山东省统一测试高水平运动员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在经过学校审核的报名考生中根据山东省统一测试成绩和学校运动队的发展需要择优确定合格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经我校公示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

Ⅰ档:达到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Ⅱ档:达到山东省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山东省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申请参加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运动员的录取

申请参加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和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运动员,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合格线的,按照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认定,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拟录取考生必须填写《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并报送我校。考生只能把确认表报送给我校,如因报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将考生拟录取确认表、录取公函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录取专业及学费标准

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为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按山东省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其他

1、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与学校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我校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其作弊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体育专项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生源中学或单位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5、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1-88596235

6、联系电话:0531-81793555(招生办公室)、82911131(体育学院)郑重声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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