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朝克建议: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要权责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朝克建议,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工作中的权责,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的科学协调机制。
朝克建议,希望在中央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中涉及的跨部门重大问题进行不定期协商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中的作用。
朝克指出,为实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工作依法执政、依法追责打牢法制基础,应尽快出台《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在重污染区域建立健全大气颗粒物监测网和臭氧光化学监测网,并对重点污染物开展科学有效的监测,进而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要科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监测数据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