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上海团代表共提出议案28件 全部被列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案

本报讯

(记者李茜)3月11日中午12时,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8件,全部被列为大会议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今年上海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具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议案的数量、质量均较高,体现了代表们积极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代表们在本届人大最后一次大会中,共提出议案28件,数量为本届人大历年最高,反映了代表们履职劲头不减,更加积极投入的精神风貌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发挥代表作用的成果。所提议案质量也较高,均符合大会所要求的代表议案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这些议案案由清晰、案据充分、方案具体,一些法律案还附有法律草案文本和说明,如樊芸等代表提出的制定财政法的议案、金东寒等代表提出的刑事被害人救助法的议案等。

二是聚集当下重点难点,提出了一系列制定或修改法律案。例如,有3件提案涉及公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化建设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4件涉及环境保护(包括水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长江资源保护、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还有一些既与国家长远发展有关,也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物权法、继承法、金融科技促进法、教师法、婚姻法、母婴保健法、刑诉法、刑法等。

三是积极破题,就法律落到实处起到实效,提出一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的议案。如要求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立法法、教育法的执法检查,并将其列入法律条文,以体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从前四年议案办理结果来看,上海团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大多得到采纳,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回应和化解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贡献。

代表们所提法律案基本上都已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例如,此次大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就与民法专家孙宪忠代表领衔每年提出的相关议案有关,孙宪忠等代表先后提出“关于修改民法通则的议案”、“关于修改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及民法体系化的议案”、“关于中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编制体例的议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议案”等,其提出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的思路也得到全国人大的采纳。

再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采纳了张全等代表提出的建议,设置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专章;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采纳了张全、林荫茂等代表的不少建议;刑法修正案(九)采纳了周振波等代表的意见,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处罚,以对收买妇女儿童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姚海同、朱志远、张维华等代表提出的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核安全法、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也正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代表们提出的高质量议案得到了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也为修订或制定相关法律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扎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邓益伟 H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