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社会工作师考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
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即将到来,考生们也纷纷进入了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社会工作师相关备考资料,供各位考生参考查看学习。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范围和机构
1.原则
----保护劳动者权益
----公正公开
----高效便民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2.范围
---企业和个体户
---职业介绍、培训、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3.机构
---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和监察事项
1.职责:(四项职责)
2.事项:(九项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1.管辖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
2.形式
日常巡视检查--审查单位报送的材料--接受举报投诉
3.措施
检查—询问—--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审计—调查
4.程序
(1)劳动保障监察员—经考核考试录用—2人以上执法—执证—适用回避制度
(2)调查期限—60日,可延长30日
(3)处理方式—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4)告知程序—复议、诉讼权
(5)时效期限—2年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处理原则、范围和机构
1.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2.范围: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3.处理机构
调解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司法机构 ----- 人民法院
(二)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自愿---民主说服
2.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期限与效力
申请---调解—调解协议
15日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1)着重调解原则
(2)及时迅速原则
(3)区分举证责任原则
2.劳动争议仲裁庭
(1)一般仲裁庭(3人)
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产生
仲裁员:当事人或劳动仲裁、委员会选定产生
(2)简易仲裁庭(1人)
仲裁员:适用事实清楚、情节认定容易、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
3.劳动争议仲裁员(条件之一)
①曾任审判员的。
②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③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④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4.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1)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2)当事人—争议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3)申请和受理—时效1年
(4)开庭和裁决
(5)仲裁书的效力
一般裁定:15日后生效。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可15日内起诉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终局裁定可申请撤销裁决:
理由: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受理—向中级法院
期限—30日内申请;对撤销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