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社会工作师考试: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处理

  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即将到来,考生们也纷纷进入了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甘肃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了社会工作师相关备考资料,供各位考生参考查看学习。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范围和机构

  1.原则

  ----保护劳动者权益

  ----公正公开

  ----高效便民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2.范围

  ---企业和个体户

  ---职业介绍、培训、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3.机构

  ---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和监察事项

  1.职责:(四项职责)

  2.事项:(九项事项)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1.管辖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指定管辖

  2.形式

  日常巡视检查--审查单位报送的材料--接受举报投诉

  3.措施

  检查—询问—--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审计—调查

  4.程序

  (1)劳动保障监察员—经考核考试录用—2人以上执法—执证—适用回避制度

  (2)调查期限—60日,可延长30日

  (3)处理方式—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

  (4)告知程序—复议、诉讼权

  (5)时效期限—2年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

  (一)劳动争议处理原则、范围和机构

  1.原则:

  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2.范围: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3.处理机构

  调解机构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仲裁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司法机构 ----- 人民法院

  (二)劳动争议调解

  1.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自愿---民主说服

  2.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期限与效力

  申请---调解—调解协议

  15日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

  (1)着重调解原则

  (2)及时迅速原则

  (3)区分举证责任原则

  2.劳动争议仲裁庭

  (1)一般仲裁庭(3人)

  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或授权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产生

  仲裁员:当事人或劳动仲裁、委员会选定产生

  (2)简易仲裁庭(1人)

  仲裁员:适用事实清楚、情节认定容易、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

  3.劳动争议仲裁员(条件之一)

  ①曾任审判员的。

  ②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③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④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4.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1)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

  (2)当事人—争议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

  (3)申请和受理—时效1年

  (4)开庭和裁决

  (5)仲裁书的效力

  一般裁定:15日后生效。

  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可15日内起诉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终局裁定可申请撤销裁决:

  理由: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受理—向中级法院

  期限—30日内申请;对撤销裁定不服可在15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