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建筑考研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巅峰建筑学社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1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并负责各学科间的协调工作。
组 长: 梅洪元
成 员: 冷红、金虹、刘德明、刘松茯、徐苏宁、邵龙
秘 书: 阚斌
2、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孙 澄
组 员: 白玉蓉 朱慧 韩雪
注:监督电话:86281189 86281145
二、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
1、校本部:总计招生148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100人,专业型硕士48人。具体名额按专业分配如下:建筑学学科(含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硕士、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共计划招收94人,城乡规划学学科(含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硕士)共计划招收32人,风景园林学(含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硕士)共计划招收16人,设计学学科计划招收6人。
2、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总计招生37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20人,专业型硕士17人。具体名额按专业分配如下:建筑学学科计划招收13人,城乡规划学学科(含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硕士)共计划招收24人。
三、建筑学院复试分数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筑学院制定各学科(含深研院)复试分数线如下:
建筑学院各学科(含深研院)全国统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注1:除设计学学科外,其他学科复试考生人数占招生人数比例(不含推免生)为130%左右。
注2:学科复试资格线的其他要求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11号)文件有关规定。
四、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必须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
1、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A、考生报名准考证及复印件;
B、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C、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线打印);
D、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时提交审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在线打印),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F、其他要求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7]11号)文件有关规定。
2、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含深研院)
五、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水平考核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1、复试考生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笔试时间:3月11日8:30-11:30,时间为3个小时。
其中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学硕士及设计学考生笔试时间为8:30—14:30,时间为6个小时。
●笔试地点:哈工大一校区 正心楼
具体考场分布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考场和名单。
●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图纸与图板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提供,考生需自己带绘图工具。
2、复试考生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8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业务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面试时间:预计3月11日下午至3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面试地点:将于3月10日16:00在哈工大建筑馆(西大直街66号)一楼大厅公布。
●面试内容:
(1)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需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处公章);
(2) 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考生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发表论文等佐证材料原件;
(3) 外语听说能力。考生可提供四、六级外语等级证书及能够说明外语能力的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原件;
(4) 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考生可提供大学期间作品集等相关佐证材料;
(5) 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 特长与兴趣;
(7)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8)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与人文素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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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要求:
考生在面试前20分钟统一进入考试等候区候考。整个面试时间段内不准许外出及与已面试考生交流,面试后的考生不得再与未面试考生有信息交流,否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信设备,利用通信设备进行信息交流被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录取与调剂
1、正常录取
(1) 各学科对复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设定合格线。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2) 考生的最后总分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
(3) 深圳校区的录取工作单独进行,本部相关学科将给予协调配合。
(4) 预计3月14日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公布方式为: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 建筑馆一楼大厅。
2、调剂
当某学科合格生源不足时,可按二级学科相近原则,优先在院内各学科间调剂。院内调剂后仍需调剂的学科,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校内外调剂。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校本部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2017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办法》执行。深圳研究生院拟录取硕士生奖学金的评定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文件要求进行。
其他信息请考生关注:
哈工大研究生院网站 hitgs.hit.edu.cn
哈工大建筑学院网站 jzxy.hit.edu.cn
巅峰建筑学社网站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阚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132
办公地点:建筑馆22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