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所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

新闻发布会现场。苏婷 摄。

3月16日上午,福建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会议由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林仙元主持,福建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跃年,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能建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福建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戴颖、福建省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处长吴新如以及多所民办本科高校校长出席新闻发布会。

福建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跃年发表讲话。苏婷摄。

“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相关规定,确保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改革政策顺利实施。”福建省物价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李跃年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到,“此次实行自主定价的适用对象为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工学院、厦门华厦学院、阳光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和福州理工学院8所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民办本科高校的高职教育学费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独立学院待通过教育部转设验收后,一并执行本次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政策。”

李跃年表示,各民办本科高校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即2017年秋季新招收的学生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以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包括2016年秋季核定试行期1年的学费收费标准,试行期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按2016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他强调,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后,各民办高校要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加强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能建发表讲话。苏婷摄。

福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曾能建表示,福建全省现有民办高校36所(其中:本科

8所,独立学院7所,高职院校21所),民办高校占全省高校总数的42.9%;全省民办高校在校生22.17万人,占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9.3%。“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省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丰富了我省教育服务供给,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为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民办本科高校要再招生简章中必须如实标明学费、住宿费的具体标准;学校除按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外,对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学校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6%的经费,用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巧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