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学院简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以培养现代服务业高端技能型人才为主,开设旅游类、计算机及软件类、财经金融类、工商管理与房地产类、医护类、外语类专业38个,在校学生万余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根据当年省教育厅法规处下达我院计划安排以下拟招专业和计划。

专业目录、最终计划数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1430名,其中:普通类215名,中职类及中职和普通类兼报1095名,特长类120名(不限定招生类别)。招收藏区“9+3”应届毕业生单独招生名额另行公布。

1、中职类单招专业及计

2、普通文理科单招专业及计划

3、中职和普通类文理科兼报专业及计划

4、特长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别提示:足球花源校区,篮球、网球高新校区,其余不限校区。

报考要求:

1、体育类:足球、网球、篮球三项,在中学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或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地市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优秀运动员;县级比赛个人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优秀运动员。

2、舞蹈类: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含体育舞蹈和街舞),获得中国舞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比赛名次、或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成都市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舞蹈组获奖证书。

3、声乐类:获得社会等级考试五级(含)以上等级证书,或县(区)级及以上单人比赛前八名,或四川省中小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成都市中小学艺术人才大赛声乐组获奖证书。

4、书法:学生就读初中和高中期间,在校级书法比赛中获奖或在校外书法比赛中获奖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

5、数学类(建模方向):在高中阶段,数学类(含数学建模比赛及数学竞赛)比赛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发明奖。

三、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参加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毕业生(普通文理、艺体)。

四、报名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等职业类(高考报名号必须为对口高职类)、普通高中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且取得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获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男生身高172-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

(3)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

4、特长类考生:文理(普通类、艺体类)、中职兼收。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报名期间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高新校区现场缴费(节假日除外)。

填报专业志愿时,必须按照我院招生类别填报,不得跨类填报。具体招生类别见计划表。

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须及时打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照片同时作诚信报考承诺签名。

六、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3月24日(周五)9:00—17:30,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在学院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二)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考试费缴纳,报名确认以缴费为准。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在报名表承诺栏作诚信签名。

2、考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未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2寸照2张(其中一张用于报名表)。

4、报考特长类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七、考核办法

(一)考试方式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总分300分。每位考生均需参加文化基础笔试,同时,根据不同招生专业与考生类别,每位考生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特长生专项测试中的一项考试。

表1:考试方式与分值分配表

(二)文化基础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09:00—11:30;

考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文化基础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单独招生试题在考试结束前为机密级。试卷分普通高中类、中职类两类,各专业及生源类别使用试卷类别见下表2。

表2:文化基础类试卷对应专业及生源类别列表

表3:文化基础笔试比例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各项目安排;

测试地点: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各专业测试类别及测试内容详见表4。

表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特长生专项测试)内容与生源类型列表

八、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与技能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若该专业无技能考核则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

(三)录取程序

学院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划线录取,总体最高上线人数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5%。

1、只招普通高中类专业:

各文化科目所占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填报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计划数比例划定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和中职、普通高中兼报类专业: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相同的专业,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

技能测试(面试)内容不同的专业只能填报单一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可以在规定校区招生专业内任选一个专业填报,按照特长类别和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其放弃名额是否在相应类别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将由录取领导小组根据录取情况届时确定。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在报名期间可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在报名期间到学院高新校区现场缴费(节假日除外)。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4日(周二17:00前),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二)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含对口)。

(三)若某一专业参考学生人数低于计划数,则录取考生比例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80%,未完成计划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

先依据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或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十、免试及加分

1、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2017年3月10日12:00前向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4:00参加学校组织考核,合格者可免试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及考核时间同上)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完毕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前向学院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2、加分

在校期间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三等奖和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在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截止前向学院提出加分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及公示,给予加分,获奖等级对应加分见表5。

表5: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获奖等级对应加分值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7年2月24日(周五)至3月14日(周二17:00前),接受考生报名和缴费。

(二)3月15日(周三)-3月19日(周日),考生通过学院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

(三)3月15日(周三)-3月16日(周四),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3月17日(周五)至19日(周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拟参加资格审查的名单。

(五)3月10日(周五中午12:00截止)前到学院教务处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3月14日(周二)下午14:00申请免试考生参加学校统一考核,3月21日(周二)至23日(周四)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免试及加分名单。

(六)3月24日(周五,截止时间17:30)考生到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七)3月25日(周六)上午笔试、下午技能考核和面试。

(八)3月30日(周四)考生在学院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3月30日(周四)-3月31日(周五)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学院教务处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十)4月5日(周三)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成绩总分控制线。

(十一)4月5日(周三)-11日(周二)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4月12日(周三)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